钢板桩租赁合同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钢板桩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钢板桩租赁合同1承租方单位:________出租方单位(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出租方: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承租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_______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电挂:_______电挂: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开户行:_______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钢板桩租赁合同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基坑支护打拔拉森钢板桩,为Ⅳ型拉森钢板桩单根桩长9米/12米/15米。内容包括拉森钢板桩场内转运、堆放、打拔等。拉森钢板桩工程量按实计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机械、包进退场费、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甲方主要责任:
1、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及及运输通道给乙方,协调好同场的其他施工队伍。
2、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施工放线,确定施打钢板桩的准确位置。
3、甲方负责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位置资料(如水管、电缆、光线等物件)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施工引导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主要责任:
1、施工人员进场前组织好接受甲方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及登记注册,办理进场手续。
2、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按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执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违反操作规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及人员伤亡事故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施工单价及工程量
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计价的项目(开票增加税金3%),完工后按综合单价包干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调整。 打拔拉森钢板桩9米施工单价为 元/根计算(含30天租赁费);
打拔拉森钢板桩12米施工单价为 元/根计算(含30天租赁费);
打拔拉森钢板桩15米施工单价为 元/根计算(含30天租赁费);工程量钢板桩约为 根,围檩 元/T(含30天租赁费),工程量约 米(理论重量按0.172吨/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以上单价均不含税金。
暂定不含税总价约为: 元。
第六条 付款办法
施工完成并付至合同价的30%,拔桩时再付40%,余款在办理结算完成后付清。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99)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并按建设方认可的支护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支护钢板桩施工使用期为 30 天,自完成交付使用第1天计,逾期钢板桩使用租金桩长9米/12米,0.45元/天·米,桩长15米,0.55元/天·米,围檩使用租金5元/天·吨计算给乙方。
2、拔桩如超过两批次,每次补贴设备进退场费20xx.00元。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毕 ……此处隐藏7316个字……。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钢板桩租赁合同10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用拉森钢板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日租金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提货日期
1、租赁期限暂定为20xx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在本工地实际租用时间不足90天,乙方须按9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乙方须将租赁物如数归还,如乙方因工程需要须延期归还,须在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押金到位后五天内提货有效,交货日期及数量提前三天以传真通知。乙方逾期提货,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保留或转租他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12米拉森桩1200元/支,18米拉森桩1800元/支,乙方付清押金方可提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修理费后,押金余额三天内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使用范围
租赁期间,租赁物仅供乙方本工程使用,工程地址:12米,18米;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他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赔偿
1、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租赁物退还时,由双方检查验收。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缺损由乙方承担维修费及相应的赔偿费。具体维修赔偿标准见附表。
2、附表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仓库地址派员到甲方仓库提货,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点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不合格拒收。对检查出的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出、进库码单上,检验合格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出、进库码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所发出的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交接地点为甲方仓库联系电话:;联系人:郑静安。
3、乙方的授权提货人为:联系电话:;
第七条租赁的装卸运输及费用
1、乙方提取或退还货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甲方提供装卸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至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3、车上作业人员乙方自行派员承,装车或卸车费每吨10.0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4车上作业人员甲方提供,装车或卸车费每吨2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租金的收取
租金收取按出、进库码单实际租用时间和数量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月初10号前甲方提供租费结算单报乙方复核并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每月20日内将上个月的租费汇至甲方帐户。否责视作违约。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交正规、足额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现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并确保不因甲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件给乙方带来风险或造成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欠付租费0.3%的滞纳金。
2、如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有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期限如数收回租赁物外,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加付0.5倍的日租金,并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物还清,结清费用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出、进库码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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